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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3.3億 東星受災戶拿無錢
10/3/2014 5:10:40 PM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九二一大地震造成台北市「東星大樓」倒塌,造成八十七人罹難,一○五人輕重傷,一七○名受災戶集體向建商求償廿八.一億元,纏訟十四年後,最高法院認為,根據工程鑑定報告,承造東星的「鴻固營造」創辦人謝隆盛的繼承人、監工徐茂雄等人有疏失,判決需連帶賠償受災戶共一億九千萬元,加上利息共計三億三千多萬元,全案確定。
鴻固已成空殼子「根本沒錢賠」
受災戶委任律師鄭文龍指出,雖然本案判賠金額連利息多達三億餘元,但鴻固「已成空殼子,根本沒錢賠」。
同案被告的鴻固董事長杜明福等人,合議庭認為他們未實際參與東星施工及監工,也未具體指示如何施作;另外,租用一、二樓翻修的第一銀行,進行室內修繕工程未影響東星大樓結構安全,也未超過建築技術規則載重限制,不必負賠償責任;本案一審至三審判決結果相同。
此外,一百四十四位受災戶另告台北市政府國賠案,雙方已於九十六年間和解,北市府動支預備金賠償受災戶一億兩千萬元,因為受災戶持有屋舍面積與傷亡情況不同,每個人獲分配的賠償金也不一樣。
律師︰馬市長不認真 造成國賠
律師鄭文龍質疑,案發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救助災民不認真,市府消極不作為的結果,造成必須國賠,讓全民買單。
判決指出,依土木技師公會、行政院工程會鑑定報告,東星大樓結構設計上,誤算整層樓的重量,地面以上的建築物總重量少算十八%,以致低估地震水平橫力,部分樑柱的鋼筋「配筋量」也因估算錯誤而短少,五樓以下有三根外柱出現「弱柱強樑」狀況。
此外,還有混凝土抗壓強度不足、箍筋彎鉤總長度不符規定、樑柱接頭內未紮箍筋或紮得不緊密,騎樓柱子太細、長短形狀不妥等,才會使得八德路、虎林街口的「C4外柱」成為最弱的點,地震後,大樓就從這裡開始崩塌。
合議庭認為,建築師張宗炘、監工徐茂雄、鴻固與實際負責人謝隆盛,都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不過張宗炘已亡故且無人繼承,謝隆盛過世後,由繼承人承繼訴訟債務。
刑事方面,徐茂雄先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六月確定,是全案唯一判決確定有刑事責任者。
殺警案 竹聯幫洪翊涉嫌遭逮
10/3/2014 5:10:34 PM
連拖帶拉 拳毆腳踹
〔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吳岳修、陳慰慈/台北報導〕刑警薛貞國遭毆殺案,警方昨逮4名竹聯幫份子洪翊、奚國翔、邱宇玄、李俊賢,其中洪翊涉嫌與另3名尚未到案者,將薛貞國一路連拖帶拉,拖出ATT 4 Fun大門外,洪翊對準頭拳毆腳踹,薛倒地後爬起,洪仍不罷手,繼續拳腳相向,極為凶狠。
警方調查,22歲洪翊為竹聯幫忠堂份子,平日混跡台北市內湖一帶,在中山區任酒店業績幹部,常惹是生非,早引起轄區警方注意。
案發當天,洪翊與竹聯幫和堂份子19歲李俊賢、20歲奚國翔、21歲邱宇玄,4人都接到萬少丞(已在押)訊息,而趕到場助陣。
狂毆警 害2度倒地
監視器畫面顯示,薛貞國當時遭一群黑衣人推擠出ATT 4 Fun一樓店外,洪翊等4嫌動手拉拖,其中一人(未到案)還用手臂勾住薛員脖子,薛因而失去重心倒地,接著又被拖行4、5公尺,慘遭圍毆;洪翊是把薛拉出店外的嫌犯之一,且薛倒地爬起,洪還出拳毆擊薛的後腦,導致薛二度倒地,接著又拳腳相向,持續毆擊。
事後,洪翊等4嫌察覺事態嚴重,躲到基隆新豐街的友人住處,北市刑大昨午利用洪翊4嫌外出購物逮人。
警訊中,洪嫌否認勒住拖倒薛員,但承認「我有打他幾拳」,至於奚國翔、邱宇玄、李俊賢3嫌則否認打人,稱僅在旁叫囂助陣,奚、邱2嫌更稱,只有和安管爆發拉扯。
前天被拘提的黃飛達、徐德宇、林璟叡,昨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諭令各以5萬元交保。
據悉,案發當天,黃飛達是被志願役憲兵董玉堂叫去助陣,林璟叡則是金潮酒店業績幹部,被周柏諺找去現場,3嫌均屬外圍份子,不在圍毆薛致死的核心區內,未毆薛;殺警案已有51嫌到案,其中15嫌收押。
教授假發票案 檢:坦白從寬
10/3/2014 4:50:35 PM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公立大學教授以假發票不實核銷國科會補助款案,檢察總長顏大和昨召集相關地檢署檢察長、承辦檢察官開會,作出「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統一結案標準;涉案教授若否認犯行,就依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反之,不論款項公用或私用,一律給予緩起訴處分。
顏大和認為,涉案的教授都是國家菁英,他依循最高法院決議,作出統一結案標準,不但顧及人性,也維護法律尊嚴。目前有700多名被告,因法律見解爭議,案件拖了1、2年未結,在有結案標準後,預料會出現一波檢方結案潮。
涉及公立大學教授不實核銷補助款案,各地檢察署共收案數百起,被告高達700多人,人數最多的是台北地檢署,占了近半數,涉案被告包括台大、政大、師大等知名教授,連捲入柯文哲MG149專戶疑案的台大醫院醫務祕書劉如意也是被告之一。
公立大學教授不實核銷補助款案,因涉案人數多,且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原決定朝貪汙罪偵辦,引發學術界恐慌,立法院去年通過「會計法」修法欲除罪化,因擺烏龍,行政院覆議後作罷。
今年6月,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作成決議,指公立大學教授接受委託研究辦理採購事項,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教授如有以不實發票詐領補助研究款私用等不法行為,將以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處罰。
檢察總長顏大和為統一偵查步驟,昨特召集台北、新北等有案子的檢署檢察長、承辦檢察官開會,訂出統一結案標準。
會議決議,若涉案教授、會計人員否認犯行,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另涉案人若以假發票詐領、溢領補助款,但用途是公用,涉及偽造文書、違反商會法,坦承「公款公用」者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金的金額,由檢察官決定。
此外,涉案人若以假發票詐領、溢領補助款,並中飽私囊「公款私用」者,涉及偽造文書、詐欺取財、違反商會法;但只要坦承犯行,並先繳回犯罪所得後,亦可獲緩起訴處分。
「司法已死」災民痛批三重幫惡劣
10/3/2014 4:50:35 PM
中國時報【江慧珺、吳敏菁、陳芃╱綜合報導】
「司法真的死掉了!」東星大樓都市更新會理事李發仁,獲悉最高法院判決營造商鴻固公司及監工須共同賠償3.3億多元,但宏程建設、宏國建設及鴻固董事長杜明福等人均免賠後,痛批本案三審中沒有法官用心辦此案,建商明顯偷工減料,法官卻求證思考不足。
當年受困在大樓瓦礫堆下6天奇蹟生還的孫啟峰說,雖然事隔15年,但每年到了921這天,都會特別有感觸,所以會特別讓自己忙一點,因為一靜下來會想到往事。由於事情已過了許久,他對判決結果沒有特別意見,但一般老百姓對建商逃避責任沒輒,感到無奈,現在也只能好好的努力過生活。
「這有天理嗎?」受災戶李發仁表示,台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清楚顯示,東星大樓鋼筋明顯不足,箍筋要135度彎鉤,東星大樓卻只有90度,證明偷工減料,但竟無法讓建商判刑、負責,證明小蝦米無法跟財團對抗,李發仁的心中充滿不滿與無奈。
李發仁說,當年他的母親在大樓時倒塌喪生,訴訟走來10多年,他看著受災戶遺孤慢慢長大,到現在大家心裡仍然都很難過。有位年輕生還者全身是傷疤,現在1個人住在外面的大樓內,個性沉默寡言,也不太容易跟鄰居相處,人生態度全改變,外界很難想像。
他氣憤的說,即便拿到賠償也只是補償性質,很多人原本有大好人生,卻因為偷工減料的房子造成慘重傷亡,許多個家庭支離破碎,親人也不可能再回來了。
李發仁強調,住的安全是民眾最基本的需求,政府至今不注重建商管理,放任他們,他並痛批「三重幫」蓋的房子都有問題、是惡劣建商,呼籲大眾買房一定要找有信譽的公司。
至於在震災中失去母親與弟弟的東星大樓自救會前會長陳建華,他曾在東星大樓重建落成儀式中,忿忿不平地批評市府,指受災戶同時失去親人與住所,既要負擔舊屋貸款,還要支付新屋房租,有老人家等不及就過世了。
記者昨到陳建華彰化老家找他,但鐵門上了鎖,電鈴也不堪日曬,塑膠外殼破裂粉碎,呈半掉落狀態,門牆攀附植物,鄰居說他很少回來這裡,好幾個月才看過他一次,並且來去匆匆,停一下就走了。
對於東星大樓民事賠償官司定讞,北市府則表示,已於民國96年和受災戶和解。這次官司市府非訴訟當事人,無法回應。
奪走87條命 僅監工被判刑
10/3/2014 4:50:35 PM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921大地震15周年剛過,但對北市東星大樓的住戶卻是難以忘懷的日子,地震不只奪走他們的家和親人,災後重建、求償及究責之路,更是漫長而艱辛。尤其檢方認定倒塌是人為因素,最後卻只有監工徐茂雄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究責,判刑1年半確定,責任真的釐清了嗎?
88年9月21日凌晨,東星大樓應聲倒塌,許多人在睡夢中被活活被壓死,造成87人死亡,105人受傷。1個月後,台北地檢署認定大樓結構設計不良、偷工減料情形嚴重,倒塌是人為因素,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前國民大會副議長謝隆盛等5名東星大樓起造人、營造商及建築師。
但謝隆盛及建築師張宗炘最後都因死亡,獲公訴不受理,另鴻固營造董事長杜明福則匿居海外未歸,刑事究責部分,僅監工徐茂雄在97年間被依業務過失至死罪,判刑1年半確定。
另受災戶向北檢、法務部陳情,質疑樓下第一銀行松山分行整修騎樓大理石樑柱,造成大樓倒塌,北檢經4年多偵查,在92年起訴一銀營繕科領組黃益源5人,但法院認定一銀整修與東星大樓倒塌無關,黃等人獲判無罪定讞。
民事求償部分,89年11月4日,東星大樓受災戶委由律師鄭文龍向台北地院對建商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8億元。同年12月受災戶向台北地院提起國賠訴訟,求償15億元。
91年4月29日,北院認定台北市府工務局沒有盡審查責任核發建照,應負起國賠責任,判決市府應給付144位受災民眾4億8200多萬元,創下判決國賠金額最高紀錄。
不久,市府提起上訴,高院仍判決市府敗訴。但北市府執意上訴最高法院,惹來非議,最後在輿論的批評下,市府才在96年9月與受災戶以1.2億元達成和解。
東星大樓也在92年12月23日,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原地重建,但興建過程一波三折,建商一度跳票停工,連換了3家營建廠商,終於在98年8月29日落成,重建花了長達10年的時間。
最高檢認定非貪污 發票案700教授解套
10/3/2014 5:10:44 PM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林曉雲/綜合報導〕檢調偵辦全國將近七百名教授核銷不實發票涉貪案,連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都曾遭波及,怒批:「這個國家瘋了!」最高檢察署昨早開會決議,將遵循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見解,公立大學教授並無刑法上公務員身分,不能以貪污論刑,將改朝詐欺、偽造文書及商業會計法等方向偵辦。
公立大學教授不具公務員身分
檢察總長顏大和昨表示,被告若以不實發票核銷公款,並將經費用於公務,涉犯偽造文書及商業會計法,若將經費挪為私用,則須追加詐欺,無論經費用於公務或私用,被告若不認罪,也沒繳回不法所得,檢方都將提起公訴。
前年開始,檢調大動作偵辦教授核銷不實發票案,全國將近七百名學者遭徹查。去年五月,時任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也遭調查局以證人身分約談,當時柯文哲怒批:「天啊!林益世沒有貪污,結果是我貪瀆,這個國家瘋了!」
關於柯文哲相關案情部分,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據悉,該案唯一被告僅有台大醫院醫務秘書劉如意,其餘包括柯文哲及其台大醫院昔日部屬,仍維持證人身分協助調查。
推翻前總長黃世銘嚴辦版本
昨早十點半,顏大和召集負責偵辦此案的台北、新北、台中、台南及彰化等地檢署檢察長與會,最終決議推翻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擬定朝貪污重罪方向嚴辦的版本,改採「坦白從寬」標準。
教育部政次陳德華表示,教授核銷不實發票是不對的行為,但用貪污重罪偵辦,會嚴重打擊台灣的高等教育,因此前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和現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曾為此「請命」,教育部樂見最高檢的決議。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對於最高檢不以公務員貪污偵辦的決議,台大認為合理,也予以尊重。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很多時候是制度上設計不合理,才會讓大部分無心把錢放入自己口袋的教授觸法,但報帳制度改變才是關鍵,否則還是會入人於罪,報帳不應該由教授和助理來做,應該由學校專業人士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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