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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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另闢戰場 追秀傳逃漏稅
9/26/2014 2:00:00 PM

彰化秀傳醫療集團總裁黃明昨雖獲重金交保,但還有硬仗要打。彰化檢方決定不抗告,但將另闢戰場,追查秀傳涉嫌逃漏稅、開假發票等弊端。

彰化市秀傳醫院是社團法人,百分之九十九的股份是黃明和與家人持有,依法可分配獲利,但須課徵百分之十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另外,彰濱秀傳醫院是財團法人,利潤必須留在財團法人運用,不得私人挪用。

據透露,黃明和家族涉嫌成立「健活」人頭公司,是為壓低彰化市秀傳醫院的營業利潤,減少營利事所得稅,以及把彰濱秀傳的獲利「洗」到個人帳戶裡;因健活公司匯款到黃明和及其家人帳戶的資金異常才引起注意。

熟悉健保藥品採購的人士表示,醫院能壓低採購成本是經營的本事,健保署不會過問。秀傳醫療集團成立健活公司以低價採購藥品,除能賺取藥廠的折讓價差,高價賣給醫院,也能拉高彰化秀傳的藥品進價成本,減少獲利可少繳營所稅。這種手法不影響醫院營運,頂多損失秀傳少數股東權益,關鍵是能透過這家人頭公司把部分藥品價差的獲利,「洗」到黃家口袋裡。

>檢調和中區國稅局懷疑彰化秀傳涉違反稅捐稽徵法「詐術逃漏稅捐」,而健活為製造營業假象,可能利用不實會計憑證,例如假發票來製造進貨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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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劊子手 苟桓銘偵訊哭了
9/26/2014 5:10:37 PM

續追緝6名在逃共犯

〔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王定傳、陳慰慈/綜合報導〕台北夜店殺警案,涉持「紅龍繩基座」(紅龍柱)凶狠猛擊刑警薛貞國的竹聯幫天龍堂份子苟桓銘,昨受警詢時竟放聲大哭,一臉狠樣完全崩毀,他承認有持紅龍柱攻擊薛員,「但不知有無打到」,否認殺人。苟桓銘與嫌犯張博安、王卓涵、黃皓瑜4人昨被移送檢方偵辦,專案小組仍在追緝綽號「小凱」等6名在逃共犯。

涉案的22歲陸軍一兵王培安,日前被警方傳喚到案交保後,被比對出紅龍柱有其指紋,檢方昨指揮警方再度傳喚他到案,王培安承認有碰觸紅龍柱,仍否認毆薛,被移送檢方複訊。

警方調查,當天苟桓銘、張博安接獲訊息,共乘一車趕赴夜店助陣,2人均持紅龍柱毆薛;張博安辯稱,他有拿紅龍柱,但被人制止,因而未攻擊薛。王卓涵則稱,有打夜店安管並嗆聲,沒對薛員動手。

至於殺警案主嫌之一的竹聯幫和堂份子郭士均及嫌犯游家樺,昨被收押,送往台北看守所,所方編號「1057、1058」。

前夜到案的嫌犯黃皓瑜(19歲)供稱,郭士均通知他去助陣,由游家樺騎機車載他到夜店,但他僅在外圍觀看,沒擠進去圍毆薛。

經檢方複訊,王卓涵10萬元交保,另4嫌漏夜訊問,訊後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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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角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竹聯幫份子苟桓銘(中)涉嫌持紅龍柱對已倒地的薛員頭部猛砸,25日到台北市刑大投案。(張鎧乙攝)

 

林女對象?D男澄清是朋友
9/26/2014 5:10:37 PM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大宅王張彥文狠殺林女案,昨傳喚被兇嫌張彥文視為假想情敵的D男;D男澄清他與林女只是朋友,兩人沒有親密行為或曖昧關係,是出於朋友道義,幫林女找租房,沒想到才找到房子,簽約3天後就發生悲劇。

D男受訪表示,多年前在朋友聚會上認識林女,日前林女向他訴苦,赴日本旅遊期間,與張彥文在餐廳大吵一架,回飯店後,張男打了她一巴掌,還拍了一張裸照做為威脅,讓她決心分手;回台隔週,林女請他載她去找租屋處,感嘆還來不及搬家就發生悲劇。

也被傳喚的林女高中同學,離開偵查庭時眼眶泛淚,不願受訪;據悉,林女畢業後很少和高中同學見面,偶爾會打電話聊天,林女曾向她提及最近交了男友(指張嫌),但對方脾氣不好。

 

王培安謊稱沒動手 殺警案再聲押4嫌
9/26/2014 11:06:11 AM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偵辦夜店殺警案,嫌犯、竹聯幫天龍堂分子苟桓銘、張桓安、黃皓瑜,被檢方依涉嫌殺人重罪,依有串證、逃亡之虞聲押,另外還有一名陸軍義務役王培安,因謊稱「沒有動手」,以10萬元交保候傳,但卻被檢方查出紅龍柱上有他的指紋,與他的供詞不符,26日再度傳喚他並聲押。

台北市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查,25日又逮捕到20歲嫌犯、竹聯幫天龍堂分子苟桓銘、21歲嫌犯張桓安、28歲嫌犯王卓涵、19歲嫌犯黃皓瑜,並將他們都移送智地檢署偵辦。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過濾,發現苟桓銘也疑似涉嫌拿「紅龍柱」猛K警員薛貞國的頭部,薛貞國受到重擊後身體癱軟,其他人都罷手,但苟桓銘仍持續朝薛貞國砸。

但苟桓銘與張桓安雖坦承有動手、有拿紅龍柱,卻否認將薛貞國打死,王卓涵則涉及圍毆薛貞國及毆打安管人員,全被移送至地檢署偵辦。另外,還有一名陸軍現役軍人王培安,他當時與黑二代萬少丞同一天落網,他供稱「沒有動手」,因罪責較輕,所以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後來查出王培安說謊,在紅龍柱上檢測出他的指紋,26日再度傳喚他到案,並與苟桓銘、張桓安、黃皓瑜聲押,嫌犯王卓涵則以10萬元交保候傳。

狠角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竹聯幫份子苟桓銘(中)涉嫌持紅龍柱對已倒地的薛員頭部猛砸,25日到台北市刑大投案。(張鎧乙攝)

 

一事一罰 重罰強冠12.5億
9/26/2014 5:10:37 PM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表示,若新法在判決前通過,成功切割「刑事罰金」和「行政罰鍰」,解決一罪不二罰問題,且依「一事一罰」原則,強冠廿五項問題油品最重可罰十二億五千萬,甚至往上剝奪所有不法利得。

許銘能說明,由於切割了「刑事罰金」和「行政罰鍰」,不管法院未來對強冠負責人做出什麼判決,高雄衛生局對強冠全統香豬油開罰五千萬的行政罰鍰,都不會被撤銷。

假如高雄市衛生局進一步調查證明強冠知道自香港進口的是非食用油,卻惡意製成另外廿四項問題油品,也可依「一事一罰」原則,比照全統香豬油罰五千萬,對強冠生產其他廿四項問題油品逐一重罰、最多累計可罰到十二億元,總計十二億五千萬元。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若高雄衛生局調查強冠生產的廿五項油品,獲取的不法利得大於十二億五千萬元,行政罰鍰處分還可再向上追討。

許銘能解釋,新法草案中,將食安法四十九條針對刑法對法人(公司)可處的最高十倍罰金刑刪掉,若修法成功,法院就只能針對犯罪行為人、自然人做判決,而對法人的罰鍰,則回歸到由行政機關處分。

 

侵占公款 前軍情局長葛廣明判2年半
9/26/2014 5:10:32 PM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長葛廣明,卸任後未繳回三百七十萬餘元公款,被控貪污,最高法院認為,葛曾要求下屬把公款帶回家,還拿部分公款發獎金,已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產罪」,考量他坦承犯行及交還公款,減刑兩次後,判刑二年六月確定、褫奪公權一年,葛不但要坐牢,連退休金也泡湯。

葛曾遭羈押,先前已獲交保,最高法院昨判決確定後,已轉請檢方通知移民署防止葛出境。記者昨無法聯繫到葛本人。

葛在扁執政時期擔任軍事情報局中將局長,九十七年九月三日指示辦公室秘書,將應繳回國庫的專案經費三百七十萬九千元,帶回秘書家中,葛還從上述公款中,挪用四十五萬元發放慰問金與獎金給下屬,馬英九就任總統後,葛被檢舉不法,保防部門介入調查,葛遭撤換移送軍法審判。

高等軍事法院審理後,將葛重判十四年,葛上訴最高軍事法院,因軍審法回歸普通法院審理,移由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更三審考量葛的犯罪動機及犯後態度,認為葛自己沒花到半毛錢,雖將四十五萬元以個人名義致贈軍情局遺族、離退同仁春節獎金及捐贈泰北地區學校,非用於個人享樂,危害不大,由於葛在偵查中自白,合議庭將他減刑一次,再因葛符合刑法第五十九條的「情堪憫恕條款」,又減刑一次,最後判刑二年半,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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